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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關掉後,我開始專心畫製圖。這種不需要腦袋的作業,在心情不是很好的時候也可以順利進行。作業快結束的時候哥走到我房間問我想不想吃消夜。外頭涼風讓我有點顫抖,原本抱著透透氣的想法出門,但透過頭了有點發寒。市政府的滷味街有個叫做金鑽雞排,是在十二點之後還少數亮著招牌的雞排店,老闆娘的熱情和善讓我有點溫暖。點玩兩份雞排加甘梅薯條後我接著到附近的小七買飲料。我停車的時候不小心把機車的側柱壓在腳趾上,而且滑行了一小段距離。總之,我痛到眼淚都要出來了。我低頭看看我的大拇指,還以為會看到被染紅的骨頭。事實上就算真的有我也看不到,我只知道我看到一塊肉位移了,血也慢慢冒出來。我想,現在進燈火通明地板又雪白的小七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發現。血量還好不是很多,至少還沒有到足以溢出我的白拖鞋。我速速買了兩罐飲料後就騎車去拿雞排了。金鑽雞排有一隻,臘腸犬,我第一次看到真麼像臘腸的臘腸犬,怎麼形容呢,台灣小吃街賣的臘腸不是一層薄薄的皮包著似乎塊破出來而有些扭曲的肥肉嗎?就長那樣。我開口跟老闆娘說,牠看起來吃的很健康。真的很"健康"。不難想像這間炸物店會餵這隻可憐的母臘腸吃甚麼。拿完我點的食物後,我發現腳底開始有點濕濕的,像是踩到積水後的感覺,但是我根本就不想低頭去看那塊肉,而且不會痛了,我不知道為什麼。然後我跨上車很快的騎到家門口,騎車的過程中腳底有一種冰冰涼涼的感覺。我在想我該怎麼辦,可是我又不想動腦筋去想這件事情。最後我坐在樓梯間把那塊肉壓回去,靠,這時後就開始痛了,偏偏腳只痛得一用力,肉又會外翻一點,於是我腳不能動,就這樣上了電梯。我回頭的時候他嗎的我看到我的紅色足跡,我心想真的完蛋了要是被看到不知道會被怎麼想。我瞬間按開電梯,一跛一跛的走去血跡那邊用拖鞋抹開它們。鴕鳥心態。小時後我在外婆家打翻餅乾,我竟然全部都把它們掃近地毯下面,眼不見為淨。後來當然被罵很慘。抹完血跡之後只剩下淡淡的粉紅色一條一條的,不是很明顯。然後我才不甘願的從口袋拿出唯一的一張沾了鼻涕的衛生紙在腳趾上按個兩下。我實在很無奈,為什麼這種時候會發生這種事情。而且可能還會被感染或是甚麼的,真的真的真的太麻煩了...。雞排不好吃,甘梅薯條也沒有甘梅。等下去包個紮就睡了吧,真的很煩,明天設計還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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